近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杨浩检察长所作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支持检察机关更好的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从加强各部门联动及配合、强化检察机关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与监督力度等六个方面对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做出了规定。《决议》的通过进一步拓展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空间,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