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
方案从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助推乡村绿色发展和满足村民多元司法需求等多方面入手,制定出12条具体落实措施,加强改进乡村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方案提出,要发挥人民法庭优势促进乡村治理创新,深化“一乡一庭”工作模式,加强与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基层调解力量的沟通与协作,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要畅通涉农纠纷行业诉调对接渠道,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域的调解组织网络。要构建涉农案件“分调裁审”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体系,宣传推广“河北微法院”平台,增强诉讼服务的可得性、易得性。
方案规定,要依法监督支持乡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妥善审理涉及农地征收征用等行政案件纠纷。要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司法手段促进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保障绿色生态经济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