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广大师生温暖过冬
我省各地积极足额落实生均取暖经费
取暖期即将来临,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各地积极足额落实、及时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学校生均85元取暖经费,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清洁过冬。
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确定的生均标准、分担比例,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统筹解决。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不足100人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满足学校取暖需要。对于已经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协调燃气企业和电力企业,确保学校气源和电力的稳定供应。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的学校,确保在10月底之前完成。对于还未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的学校,保证洁净煤兜底,进行清洁取暖。
我省将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学校查到每一间教室、每一间宿舍。检查内容包括取暖设施设备的运转、更新、维护情况,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建立情况,资金拨付、安全责任制落实、取暖温度达标等情况,并及时解决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师生冬季取暖安全。(记者桑珊、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