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救治保障力度!河北确定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
日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救治管理的病种。按照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我省确定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实体肿瘤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在此基础上,结合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水平提高,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建立健全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定点医院及诊疗协作网络
针对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我省结合儿童白血病救治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健全诊疗服务网络,实施省、市两级集中治疗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诊疗能力水平实际,建立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市级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诊疗服务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标准,提高诊疗能力。
针对儿童实体肿瘤涉及诊疗环节多,分散在不同医疗机构的特点,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建立诊疗协作网络,省级组建3个跨医疗机构的诊疗协作组。结合诊疗能力水平实际,有条件的设区市组建跨医疗机构的诊疗协作组。由儿童专科医院(含中医)作为牵头单位,协调本级协作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实体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
据介绍,省卫生健康委将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组建省级专家组,各市负责组建市级专家组,充分发挥各级专家组作用,通过定期巡诊、按需会诊、远程指导等方式,提升各地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识别诊断和诊疗管理能力。组织专家组通过信息系统加强定点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诊疗效果评价,确保有关制度规范落实到位。
在加强全程管理方面,国家层面将在中国儿童白血病诊疗登记管理系统基础上,增加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病例信息登记项目。对此,我省要求,各地要加强个案跟踪管理,促进诊疗信息在各类相关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提供全程服务。
在提高早诊早治率方面,我省针对儿童实体肿瘤早期发现较困难的特点,将制订相关病种早期筛查方案,明确适宜的筛查指标和项目,并开展适宜技术推广,论证在新生儿及婴幼儿体检过程中实施。
●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药品供应和综合保障制度
为加强药品供应保障,我省将加强相关病种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保障药品生产质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抗癌药品、儿童用药的省内外研发机构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委托我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物研发和生产。鼓励医药企业开展用于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的创新药研发,为相关单位提供政策和法规的咨询服务。
在落实医疗综合保障政策方面,将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加大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实现三项制度有效衔接,发挥综合保障效益,合力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在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方面,将严格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要求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各地对治疗方案明确的病种优先实行按病种付费,合理测算病种付费标准。
在简化转诊报销手续方面,将针对实体肿瘤患儿在多医疗机构就诊的需要,医保部门简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转诊备案手续,加快推广传真、网络、APP等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优化手工报销流程,及时支付医保基金。
在加强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方面,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患儿和家庭按规定及时给予保障救助。提高全社会对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关注度,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相关病种的医疗救治及生活救助。
我省要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部门要对定点救治医院和诊疗协作网络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及动态调整,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及管理水平。民政部门要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医保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关保障政策,优化简化工作流程,促进各项保障制度联动衔接。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衔接互补。(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