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蔚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河北省检察机关“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和市院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使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该院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活动方案。一是组织全体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了《河北省检察机关“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积极性。二是专门成立了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将专项检察和日常检察相结合,针对在押人员夏季容易出现情绪不稳定、中暑、食物中毒等问题,向蔚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蔚县看守所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向在押人员发放了人丹、藿香正气丸,并配备了必要的医疗器械及常用药品,增加开水供应次数,对监区定期喷洒消毒液,预防了夏季流行性疾病发生,有力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依照《河北省检察机关“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看守所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监管场所提升监管质量,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