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修订修改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和解读,市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部分党员干部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做了学习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继续毫不动摇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推进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要把党的纪律要求严格贯彻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去,把纪律和规矩作为对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戒尺”,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来维护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建强机关党组织、纯洁党员队伍、严肃党内生活、改进党的作风,把党的纪律要求贯穿于机关党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营造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人大机关干部要争当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个人自学、支部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逐条细读研究,深刻理解把准内涵实质。要利用《衡水人大》、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专栏,系统宣传《条例》在贯彻落实中的好做法。四要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把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贯穿到专题视察、执法检查、走访调研、联系选民过程之中。各级党员代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自我纪律约束,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