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晋州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全市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报告;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各项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分别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扶贫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和大气污染防治”三项联动监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作出了关于批准2017年市财政决算的决议。最后就近期开展的“三项联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