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现场。
9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参加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王会勇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审查了《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修订)》《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和《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范照兵对地下水管理条例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地下水管理的有关精神和东峰书记的指示要求,抓紧修改完善这个条例,坚持宜快不宜慢,宜严不宜宽,加大处罚力度,落实最严格的地下水管理制度。条例通过后,要加强宣传和解读,明年要重点对地下水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会议结束各项议程后,范照兵做了讲话,对法制委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履职意识。立法权是人大的重要职权。立法权行使得怎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制委的各位组成人员,法制委是统一审议机构,大家担子很重,责任很大,使命光荣,要明确自身肩负的职责,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二是要提高履职水平。立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对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要有了解。特别是现在形势发展很快,大家要加强学习和实践,及时了解新形势、新事物,把握有关政策。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坚持以创新、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增强履职实效。立法是人大的主业。大家的能力水平要体现在工作上,体现在法规上。要围绕选好立法项目,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立法专家库等,进一步增强履职实效,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为河北改革发展出台更多高质量、能管用的法规,为法治河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要建立履职档案,记录每位成员的履职情况,推动大家更好地依法履职。
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内司工委、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和石家庄市、唐山市、廊坊市、衡水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