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润区人大常委会强化“三个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两个机关”作用。
一、强化党的意识,主动接受、坚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断增强党的观念,牢记人大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和完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指示,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科学地、创造性地把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地方国家意志,动员全区人民积极贯彻执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实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
二、强化学习意识,积极提升、不断拓展履职能力
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努力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需要,健全学习制度,备齐学习资料,加强学习组织管理,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现代化办公技能,全员履职能力大幅拓展和提高。
三、强化团结意识,凝心聚力、协调一致集体行权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集体智慧,高效行使职权。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表决议案时,遵守法定程序,保证参与人数达到法定要求。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全区人民的利益。常委会组成人员善于团结共事,自觉顾全大局、维护大局,同心同德,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