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周洁)9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的事项。
会议研究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以上草案分别提请第五次常委会会议表决。会议研究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修订)》等5部地方性法规审查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修订)》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分别提交第五次常委会会议表决。会议研究了省人大内司委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决议(草案)提请第五次常委会会议表决。会议研究了省人大选任代工委关于人事任免案分组审议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人事任免事项提请第五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还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关于加强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的意见(草案)》的说明。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立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立法工作。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发挥好人大主导立法职能作用,确保党的意图、主张的实现,重大立法项目、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呼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关切、紧跟新时代党中央新部署,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保障的需求出发,设计、安排和实施好五年立法规划,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东,副主任聂瑞平、周仲明,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