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春带领执法检查组就乐亭县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爱军,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政府副县长石井满,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兵,部分人大代表及县直相关单位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对乐亭县中雍鸿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新希望六和馨美滋食品有限公司和大东方超市东城店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了农产品种植、加工、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乐亭县政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
检查组认为,乐亭县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加强品牌建设、监督执法等方面效果显著,对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要继续打造“优质农产品乐亭造”这一品牌,充分发挥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在产地管理、品牌引领、消费认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农业品牌创建。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等方面的投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提高监管检测水平和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