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立足本院检察实际,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遵循司法规律,多措并举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先后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业务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行政绩效考核办法》《选拔任用干部量化考核暂行办法》四个核心制度,以及《班子成员必须遵守的二十条规定》《检察人员行为告诫实施办法》《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意见》等基础性制度,实现管全面、管长远、管关键少数人的有效统一。强化了干警规矩意识,增强了干警职业责任感,提升了办案质量效率,争先创优明显成为自觉。同时,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要求,科学统筹各项检察工作,量化职责清单,严格实行“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目前13名员额检察官均配置到侦监、公诉、未检、执检等主要业务部门,充实业务部门办案力量。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全部带头办案,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矛盾,极大地提高了全体员额检察官的能动性和稳定性。此外,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不断拓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由该院案管部门牵头负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留痕,成立以包括检察长在内的全体员额检察官和部分优秀检察官助理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按季度常规性对各业务部门全部案件开展评查活动,不定期对特定类型案件及案件线上办理情况进行专项质量评查监督,以提高办案质量。实现了今年上半年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未发现一例瑕疵案件的良好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