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动员大会,兴隆县委副书记裴鹏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迟运鹏出席会议,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与联动监督活动的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11个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人大全体机关干部共11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德军主持。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秀玲宣读《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的实施方案》。
县委副书记裴鹏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迟运鹏分别对三项联动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讲了具体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就开展三项联动监督活动强调,参与监督活动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参与监督活动的服务部门,都需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认真学习河北省扶贫开发条例、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掌握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五个代表小组要经常召开工作会议,细化工作任务,分析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整个活动无缝对接、整体推进,扎实做好联动监督工作。
在随后召开的专题业务培训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东对三项联动监督工作总体要求、代表小组划分、各部门具体分工以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作了细致地讲解,最后,由三位委室主任分别就联动监督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