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青春去还债。
眼下,全国各高校的录取和新生报到工作正在进行中,第一批“00后”也即将开启自己的大学生活。
本是最值得留念和回味的大学时光,近些年却因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出现而蒙上一层阴影。夹杂着陷阱的校园贷款平台,利用所谓的“放款快”、“操作便捷”、“底利息”等噱头逼向象牙塔,哄骗大学生加入,甚至鼓励他们“以贷养贷”,引诱学生“自投罗网”。
部分陷入校园贷的90后尚且还在用青春还贷,00后势必要提高警觉,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国是直通车 侯雨彤 制图
以贷养贷,举家还债
校园贷是什么?校园贷是专门为在校学生提供各类借贷的金融平台。
目前,这类平台主要有:以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为背景,提供信贷服务的平台,如蚂蚁花呗、蚂蚁借呗、京东校园白条等;提供分期购物服务的消费金融公司,如趣分期、分期乐等;P2P贷款平台,如借贷宝等;以及银行机构提供的信用借贷产品,如中国银行的“中银E贷·校园贷”、招商银行的“大学生闪电贷”等。
此外,还有民间放贷机构或放贷人提供的线下私贷也瞄准了在校学生。这种私贷通常都含有超高利息,一旦还款出现问题,学生以及家长还将饱受暴力催收的折磨。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大四在校生小谢(化名)在QQ上结识一位提供贷款的网友,随后小谢通过下载对方指定的借款APP,填写相关资料后,收到对方的放款。
据悉,该平台的贷款周息高达30%,年化利率高达1560%,而在放款前对方还将先扣掉利息。也就是说,仅想着借款1000元的小谢,扣掉利息后,实际到手只有700元,而7天后则需还款1300元。
噩梦不仅出在高利息上。起初几千块钱的借款或许构不成多少压力,然而一旦逾期,利息只会越滚越多,借款也越来越难补全。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学生出于“不能让家里人知道”的心理,选择去别的平台借款,以贷还贷,形成恶性循环。
本案中的小谢22个月校园贷61次,最终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母亲为此变卖了家里的宅基地并向亲戚朋友借债还款。
“都怪我自己一点意识都没有,以致最后越陷越深。”有亲戚朋友的帮助,及时回头的小谢至少是幸运的,而那些因为不法校园贷款而选择自杀的学生更值得惋惜,必要时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受到法律保护,需要依法偿还,若是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慎先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对于超过年利息36%以上的高额利息部分,如果说债务人已经支付给贷款平台或出借人,这个时候债务人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把超过年利息36%的部分要求返还给债务人。
而当前被曝光的以“裸条”抵押作为放款条件的“裸贷”,受害人也应当清楚,据《民法通则》规定,一切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合同法》中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由此可知,“裸贷”的合同内容违反公序良俗,应为无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裸照不能作为抵押,裸照不是物权,属于名誉权的范畴,因此用照片来当担保法律不认可。如果借钱的学生真拿裸照抵押给出借人,那么从法律上来讲是无效的。如果以此要挟将照片发到网上,那么不但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朋友不真,套路太深
在校园贷的热潮下,有人失足落水成为受害者,也有人自作聪明变身加害者,把同学情变成生意场,将“毒手”伸向往日同窗。
衡阳警务近日披露,本是当地某高校风光无限的学生会主席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创业需要借用学生身份信息贷款为由,多次利用同学的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等信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贷款业务。
经民警初步核实,被拉下水的学生多达二十几个,涉案金额更是高达114万余元。而李某直到在被民警抓获之前,还正和其他同学签借条。
这里需要提醒各位准大学生们,同学情固然重要,但遇到涉及个人信息的情况,依然需要严守自己的个人信息及证件,保护好个人隐私之余,也防止被其他人利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采访时提醒,学生在选择借贷服务时,首先需要查看对方是否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如果无牌照经营,则一定是非法的。其次,签约合同时一定要看清相关的借贷条款是否合理,利率、手续费是否在适当的范围内,“如果有异议应该及时提出”。
面对不良的校园网络贷款,与其一味苛责学生爱慕虚荣,咎由自取,黄震指出监管方也应该行动起来,让不法“校园贷”远离校园。
“如今正是开学,各学校开始收费,正是学生用钱的时候。此时,学校需要进行有关的教育以及风险的提醒。此外,学校要及时将国家的补贴政策、助学金申请流程等信息告知需要的同学,让学生走正途借钱。”黄震说:“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尽快联合各大高校,建立监督体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开展校园贷款的机构应该责令其建立合法合规的制度办法,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对于不合法的贷款机构要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