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评议是人大监督的有效形式,对被述职评议者的工作起到促进作用。为了提高述职评议的效果,必须把好“五关”:一是把好述职对象关。确定评议对象,每年可以轮流开展,也可有选择地开展,但要提高述职评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创新确定述职评议对象的方法,可在全年人大工作计划中确定本年度述职评议对象,进一步扩大述职评议工作的影响力,便于社会各方面知情者的参与。推进普遍述职为重点述职,述职重点应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反响较大的、满意率认可度低的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干部。二是把好述职报告关。要事先通知评议对象,让他们掌握述职评议的内容和要求,根据要求写刀述职报告。要求述职对象的述职报告自己写,像自己,如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政、纪律等各方面的情况。坚决杜绝有秘书代写述职报告的情况,一旦发现,给予严厉批评教育,有自己重新书写。以确保述职评议的严肃性,杜绝随意性。三是把好调查研究关。在评议前,可借鉴组织部门考察干部事先公告的做法,提前向各有关单位或全社会发布述职评议公告,便于调查研究小组在深入调查时更多、更全面地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把民意调查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四是把好民主测评关。通过精心设计测试评表,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述职者的政治政德、能力水平、执政为民、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和执行人大决议和办理代表建议等作出具体量化的评价,全面客观地评判述职者的情况。五是把好监督整改关。述职评议的目的就是能起到推动促进作用,不能评而了之,评而随之,而是要一而贯之,持续跟踪。要加强对述职评议后整改工作的检查督促,对述职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可会同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跟踪督查,也可通过人大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和群众代表会议等形式多次听取述职者述职后的落实整改情况,真正评出新面貌,评出新干劲,评出新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