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通讯员 刘海峰)为进一步加强对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8月22日上午,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蒙列席了矿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学习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并对一起被执行人为涉党政机关特殊群体的案件进行了讨论,赵蒙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发表意见。
赵蒙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检法两院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既相互制约又要相互支持,要互为诤友、益友,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消除分歧,形成工作合力。
赵蒙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在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应把握四个方面:一是标准要明晰,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根本评价标准;二是界限要明确,以纠正执行机关违反程序法和实体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作为主要内容;三是重点要突出,以执行人员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执行人员违法处置和使用被执行款物、违法暂缓执行和中止执行以及无正当理由超过两年未采取执行措施等四种情况为重点,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四是机制要长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执行工作提升质效。
张延军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有利于法检两院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有利于法检两院良性互动,有利于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应当建立常态化机制,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