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条例》草案背景情况、起草过程进行了说明,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对《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探讨。会议认为,《条例》的制定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适应城市快速发展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与市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条例》要坚持法制统一、务实管用,要体现承德特色,要坚持“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思路,增强法条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位委员还对《条例》草案需要修改完善的具体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市政府充分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将认真起草《条例》草案审查报告,按时提交主任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