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7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省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赵风楼带队,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省地震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赴张家口、廊坊两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委托石家庄、秦皇岛、唐山、邢台四个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查。
检查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就法律法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和讨论。实地检查了张家口中心台、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民政局物资库、崇礼区驿马图新建观测山洞,廊坊市预备役后勤保障旅、第十四小学、三河市防灾科技学院灾害模拟实验室及遥测地震台网中心等地。
检查组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提升全社会地震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找准制约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的问题;加快地震灾害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将地震台站建设与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配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和科普教育,建立普法长效机制,为防震减灾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