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动员大会。
会上宣读了《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的实施方案》。
县人大常委会马德军就开展三项联动监督活动强调,参与监督活动的常人员及部门,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要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认真学习河北省扶贫开发条例、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掌握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各代表小组要经常召开工作会议,细化工作任务,分析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整个活动无缝对接、整体推进,扎实做好联动监督工作。
会议最后对与会人员就联动监督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