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兵、程兵、赵文忠、陈会峰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7年财政决算;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的实施方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免职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大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联动监督动员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王东峰批示精神。会议指出,今年下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三项联动监督,对住建、商务、工信、人社和卫计等部门相关工作进行评议,是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举措,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实现省级人大监督与市县乡人大监督有机统一的积极实践。要落实好县委书记张福林对联动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人大工作要求上来,确保与省市联动监督行动统一、步调一致。
会议强调,县乡人大要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践行“乐亭发展、人大有责”的理念,树牢“不监督就是失职,监督不到位也是失职”的履职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努力在查清病灶、对症下药、依法治理上下功夫,努力在督促落实、跟踪问效、改进工作上下功夫,推动解决一批制约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三项联动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县政府副县长陈亮、县法院院长姚凌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世新,县监委、县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特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乐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