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副镇长向人大代表述职,并接受人大代表评议,述出不足,评出辣味,激出动力……日前,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江苏省金湖县委批转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各镇开展“两述一评”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镇长“两述一评”工作。据悉,此项工作在江苏省范围内尚属首家。(《新华日报》2018年5月17日)
监督是一种文明的力量,它润物无声、教化人心。监督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金湖县人大推行的“两述一评”(镇长、副镇长述履职情况、述工作不足,代表现场评议测评),是一种监督,它让权力拥有者感受到一种压力,而这种压力可以转化为谨慎用权、改进作风、服务人民的动力。在先行试点的闵桥、吕良、金北三个镇的“两述一评”现场,镇长、副镇长述职结束后,代表们接二连三、不留情面地抛出一连串问题,述职对象丝毫不敢懈怠,就代表所提问题一一解答,之后参会代表根据述职情况,逐一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两述一评”使述职对象感到身上压力陡增。闵桥镇镇长黄玉华坦陈,“工作不光要过得去,更要过得硬,只有这样才能过得了代表、群众的‘评议关’啊”。
列宁说过,“要信任,但也要监督”。信任不等于放任,没有任何约束的信任,往往容易滋生一种自我放纵心理,导致行为走偏失矩。不言监督的信任是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是纵容。这种信任不但起不到支持、保障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的作用,相反会使被监督者在获取过度的信任中张扬欲望,铤而走险。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机关和干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必要的法定义务。金湖县人大开展的“两述一评”,促进和推动镇政府机关及其干部正确认识权从何来、为谁用权、怎样用权,用民意民心这把尺子丈量思想和工作上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实效和水平。
监督是一种他律,监督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涵养自律。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才能使自律获得生长发育的原始动力,形成监督与自律同频共振。金湖县人大完善镇长、副镇长向镇人大代表大会述职评议机制,形成一整套科学完整的工作体系,并作为一项“规定动作”,每年定期组织镇长、副镇长向镇人代会汇报,请代表评议打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向述职人员反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述职人员接到评议意见的三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对问题整改不力或者拒不整改的、测评结果为不称职的述职人员,镇人大主席团可启动约谈、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并视情况作出相应决定。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结果、整改报告书通过宣传栏等渠道在本区域范围内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全过程监督。“两述一评”这一监督形式的制度设计和施行,推动镇政府机关及其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养成,积极行使好人大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权力的良性运行,离不开科学化、制度化的监督;人民的美好生活,也需要激荡监督的正能量。让权力拥有者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才能保障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两述一评”是新时代加强基层人大监督职能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强化人大监督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形成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局面,同时推动人大产生的机关及其干部自觉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使接受监督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作者: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