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通讯员 王万利)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更好的贯彻实施,规范药品经营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乐亭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乐亭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在组织开展药品管理法专题培训、相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乐亭县人大主任安爱军带领执法检查组于6月20日深入到毛庄镇卫生院、中诚医药乐亭有限公司、乐安街道社区服务站富强街门诊部、永和医药、中诚医药乐亭第十药房、北京同仁堂乐亭店、南元医药永安路二店和县医院等相关企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乐亭县政府的专题汇报,并进行了总结评议。
检查组在对乐亭县药品管理工作进行充分肯定的同时,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乐亭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要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农村无证经营、劣药过期药处理的监管、切实发挥协管员的作用,做好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的宣传和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努力做到监督无死角。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管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要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构筑长效监管体系。要继续加强药品管理法宣传培训,将宣传重点转向社区和广大农村,提高群众科学安全用药知识。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