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迁西县成立“行政审批法庭”,对行政部门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瘦身”,这是我省第一家为畅通行政审批环节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据了解,随着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唐山品牌工作不断深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理而不清、法理不足”等现象愈发明显,成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中梗阻”。为此,迁西县紧扣重点环节,探索建立审批裁决工作机制,“行政审批法庭”应运而生。
坚持法治思维,该县从全县相关职能部门、“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中选聘精通法律法规和审批流程的精干力量,组成“行政审批法庭”,负责督促检查行政审批部门涉及的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清理规范工作;对行政审批部门上报的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受理、审查、调解、裁决行政审批部门前置条件和材料方面的相关投诉“案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审批法庭”实行“庭长”负责制,由县编委办主任、政府法制办主任担任。
按照“法不授权便无权”的原则,“行政审批法庭”工作目标是向审批源头“动刀”,为审批事项“瘦身”,做到应砍则砍。坚持“五个一律”: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或设定以外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以外的其他材料,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以外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以外的,一律取消;凡未经“行政审批法庭”裁决通过的,一律不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