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360万元被执行设备移交新主人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陈兆扬)5月21日至22日,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筹安排下,沧州新华区人民法院会同南皮县人民法院,利用整整两天的时间冒雨执行,成功将160万元的竞拍设备及以物抵债的机器,共计价值360万元、总重480吨的物品,从南皮县一厂区顺利拆卸运出,交给了竞买人朱某和申请执行人沧州市某房地产公司。一起长达3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得以顺利结案。
2015年3月,被执行人沧州某汽车配件公司为偿还银行贷款,向申请执行人沧州某房地产公司借款200万元,双方约定汽配公司于当年4月15日还清全部借款。合约到期后,汽配公司违约,房产公司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汽配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于同年7月作出判决,依法判令汽配公司偿还房产公司本金20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给付利息。然而,汽配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今年3月18日,房产公司向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华区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人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汽配公司已停产两年无力还款,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闲置的厂房和机器设备。对此,执行人员依法查封了汽配公司的机器设备,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分两批拍卖了部分机器设备。第一批设备被案外人朱某以160万元竞买,对于剩余设备,房产公司同意以物抵债。
由于汽配公司在当地欠有其他外债,当得知法院将执行汽配公司设备时,其中一债权人扬言要将道路挖开,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入。为使法院拍卖的机器设备能够顺利交付,5月19日,沧州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毕凤祥、执行一庭庭长刘军赶到南皮县,与企图阻挠执行的债权人讲法律、做工作,告知其阻碍法院执行的后果,并建议其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使该债权人打消了阻挠执行的想法。
5月20日是星期日,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休息时间,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拟定出详细的执行方案。在此之前,新华区法院就案件情况向沧州中院作了汇报,沧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刘建彬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决定依托执行指挥平台对此案协同执行。新华区法院提交案件执行预案后,中院执行局立即对预案进行了审查,协调联系南皮县人民法院,并对两院执行力量进行统筹安排。
5月21日6时许,天空下起了雨,新华区法院30余名干警在院长杨涛的带领下,冒雨赶往南皮县。南皮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蒋云峰带领多名干警前来协助执行。执行人员向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讲解法律规定,说明利害关系,要求其配合执行。执行人员在公司外围设置了两道警戒线,对厂区实行封锁。紧接着,进入厂区的执行人员迅速对厂内设备和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然后,10余名装卸工开始对被执行物——3台大型气动冲床、一台液压机及20余台机械设备进行拆卸、装运……
执行当日,从早起至夜间,南皮始终下着雨。执行现场,无论是负责指挥装车、物品登记的干警,还是维护厂区安全秩序的执行干警,均毅然坚守在雨中。与此同时,沧州中院执行局干警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实时跟进交付进程,时刻准备应对突发情况。就这样,经过两天的连续作战、昼夜坚守,终于将总价值360万元、总重480吨的机器设备顺利拆卸运走。
5月25日,记者在新华区法院见到了前来办理后续执行手续的房产公司一位负责人。谈起这次执行,这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这次执行,我们看到了法院执行的力度,也让我们对法院彻底解决执行难充满了信心,尤其是执行干警们的敬业精神让我们非常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