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与市委同心同向,同调同力,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法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并就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和建议。4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决议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上期人大之窗,本刊对汇报“办事、创业”两大部分进行了摘登,本期将代表的建议作摘登解读。
认识:重商
代表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城市经济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代表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增加知晓率,大力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举措、办法;相关职能部门要走进企业、走进基层,在宣传的同时通过座谈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加快构建我市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审批:减政
代表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握好关键节点,切实精减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努力实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审批效果。
代表建议,一要规范下放工作,对照上级下放事项逐项落实,不能只下放初审权截留终审权,严禁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等倾向;二要抓好承接工作,主动加强与上级放权部门的沟通,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三要做好核减和流程优化工作,对于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取消,对于应该取消但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取消,对核减后的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地方便市场主体和执法相对人;四是做好监管、服务和保障工作,统筹解决承接工作所需的场地、经费、办公设施等问题,确保下放事项的审批迅速进入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轨道。
创业:激活
代表认为,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市、县两级政府要多措并举,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统一开放、优质便捷的创业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代表建议,一要全面推行“一照一码”、“多证合一”、企业简易注销等制度改革,减少环节,为创业提供准入便利,推动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二要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让市场选择创业的
方向和途径;三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创业融资渠道,推动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制度和金融产品创新,通过市场机制引导金融产品和社会资金更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破解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四要下大力抓好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建设,加快各层次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千方百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用武之地。
保障:诚信
代表认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完善市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法治建设是核心和根本。
代表建议,一要加大对诚信理念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以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浓厚氛围,通过全方位的诚信教育,提升市民的诚信意识,培育诚信文化,大力营造向上向善、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二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信贷、企业、个人三大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实现部门、行业和区域内信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解决我市当前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三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明确不同失信情形的惩处措施,解决失信惩戒措施的刚性不足问题,让失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四要突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各级政府要率先垂范,打造诚信政府和诚信工作人员,坚决杜绝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现象。
抓手:法治
代表认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影响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法治建设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代表建议,一要完善地方立法,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把广泛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作为地方出台涉企法规的一个必经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真正制定出台能够有效化解风险、解决矛盾的良法,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要加强公正司法,各级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高营商环境案件办理效率,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三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有效防控各类风险,积极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促进企业强化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