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17731116730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工作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魅力乡镇 企事业风采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健康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环保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三审:如实公开生产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2018-5-30 10:30:48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5月29日下午,会议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改后的法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三方治理、跨界生态补偿机制、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修订草案从单纯的水体污染防治拓展到整个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有委员认为,修改后的条例修订草案文本对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等影响水污染防治与保护的生态环境因子进行了补充,更加科学和完善。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齐明亮委员认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界定难、难操作,建议改为“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不得增加排污量”。

  常思勇委员建议,在基本原则中增加“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内容。“公众参与,是因为水资源的保护关乎全体公民的利益,因此公众有权利和义务保护水资源以及对水污染进行监督。损害担责,是因为任何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旦对水资源造成污染,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严重者甚至是刑事责任。”

  “大气质量信息实时公开披露,对督促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很好效果。”有委员建议,河北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应当像大气污染防治一样,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让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条例修订草案第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健全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杨金深委员认为,“环境信息”的范围不明确,建议改为“公开生产和污染物排放信息”。翟志海委员建议,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及时公布严重污染水环境企业名单”内容。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企业和公民有权检举和控告污染水环境的行为,但并没有具体规定举报的奖励力度。”范振增委员建议,对奖励力度予以明确或改为“对举报人给予适度的奖励”,以提高企业和公民举报的积极性。

责编:陶影
 
新闻排行  
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
邯郸市肥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
昌黎县人大机关支部开展“迎五一·颂五四”活动
栾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肥乡区人大 高超联合举办政府系统承办工作交办
肥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抬一召开“河北发展,
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
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