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站)的作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切实加强人大代表之家(站)的管理、维护和利用,曲周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人大代表之家(站)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设施配备、管理维护、家(站)利用、附则等内容。《办法》对家(站)建设标准、制度执行、资产归属、资料完善、图板更新、工作交接等相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办法》规定,要把人大代表之家(站)打造成代表学习培训的平台,每年组织代表进家进站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两次;要把人大代表之家(站)打造成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平台,每年组织代表集中走访联系选民至少两次,确定每周一为代表接待日,安排1—2名代表进家进站接待选民和群众;要把人大代表之家(站)打造成代表服务发展的平台,确定每月20日为全县人大代表之家(站)集中活动日,围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要把人大代表之家(站)打造成代表依法履职的平台,每年安排五分之一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通过《办法》的实施,真正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站)的平台作用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实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态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