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大力开展数字法庭建设改造,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信息化的应用让案件的整个流程全部置于“数字法庭”的“阳光操作”之下。
一、司法庭审公开化。
法院数字法庭系统通过配置多媒体证据展示设备和计算机终端,全方位提供举证示证功能,同时支持法庭辩论,整个开庭审理过程不但让诉讼参与人一目了然,旁听群众也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数字法庭提供的视频直播点播功能一方面为远程审判、异地质证、脆弱证人保护等审判业务应用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扩大庭审公开的范围,提高庭审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二、审判流程便利化。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统计分析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通过催办通知、审限监督和录入检查等程序,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的效果。根据调解前置和审限内提速的要求,从立案到送达再到排期开庭、庭前证据交换、调解、庭审、合议、结案、执行、归档等多个节点,均明确各自的具体时限,通过系统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系统管理集中化。
为了实现对庭审信息的存储管理和利用,数字法庭系统在设备集中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庭审过程需要的管理系统应用软件,通过应用软件与硬件相结合、信息与流程相结合、庭审现场支持与后台处理相结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数字法庭。为法官开庭审判提供方便、快捷的集中控制功能。数字法庭的建设,还有利于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和制约,在客观上起到规范庭审活动的作用。
四、信息管理网络化。
该院建立和完善数字法庭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公告及监控设施建设。采用审判流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案件从立案、审理、结案到归档整个过程的自动化。数字法庭系统为审判人员提供信息化工具,满足各个角色在案件审理不同阶段的信息获取需要和信息展现需要,如案件基本信息、庭审笔录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