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诉讼制度,抓好审判环节。凡是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穷尽一切办法寻找其法定代理人,耐心劝导其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确实无法参加诉讼的均为其指定合适成年人到庭。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见面交流,与所在学校或社区负责人见面座谈,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学习和生活经历,作案动机等,为庭审做好准备。庭审中,坚持做好“认错、知法”两项教育,引导控辩双方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错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初步法律知识教育,使其知法懂法。
二是畅通法律援助,保障被告人辩护权。针对开庭时不满十八岁未成年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并及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邀请辩护人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年龄小、认知能力低、社会经验不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等特征,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人实施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帮助其尽快认罪悔罪。庭后“落实定期回访和帮教制度,定期回访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就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向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三是推行记录封存制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案件,该院从受理到结案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保密,并及时对卷宗进行封存,防止因办案造成不必要的信息传播而导致未成年人的隐私扩散。到其所在的学校、社区、家庭等场所取证时尽量不开警车、不着制服,对未成年人进行询问尽量一次到位,庭审诉讼时,除非必要,否则不重复提及未成年被告人真实姓名。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定期举办“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组织师生听取法制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实现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常态化。利用“六一”等时间节点,进村居社区开展宣传,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不断提升监护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教育引导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旁听庭审,开展模拟法庭,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