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建档立卡,精准执行,打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情况,并通报了全省10起基本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按照3月29日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的要求,结合河北实际,省高院于4月初下发了《关于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要对所有未实际执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所有未执结案件以及所有新收案件,逐案建立《执行案件综合信息登记卡》,将执行案件精准到每位申请执行人,建档立卡,做到一案一卡、一案一策、案案有说法。在此基础上,全省各级法院都要对执行难案件分类情况列出清单,同时,区分案件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实行“七个一批”工作机制,即主动执行一批、促使自动给付一批、依法协调和解一批、强制查控划扣一批、严厉制裁惩戒一批、司法救助帮扶一批、确认执行不能一批。
具体时间和步骤是:在4月底前实现摸清底数、精准分类,5月底前实现案案建卡、精准施策,6月份对挂图作战、精准发力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到今年底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终结本次执行合格率达到90%;信访督办案件的办结率达到90%。
进展:
已建档立卡案件67367件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今年4月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已开展集中执行1578次,出动干警18953人次,拘传5653人次、拘留1710人次,罚款595.2万元,移送拒执犯罪260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398人次。截至5月7日,全省三级法院共清理未执结案件109441件,其中,正在执行期限内办理的案件91420件,已建档立卡案件(案案见面)67367件。
下一步,按照案案见面建档立卡的工作进度和要求,我省各级法院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逐案联系案件申请人,告知建档立卡情况,征求对执行工作的意见,了解掌握新的执行线索;二是依法查找、传唤、训诫被执行人,敦促、迫使、强制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是对落实情况逐一跟踪、精准监督,确保做到一案一卡、一案一策、案案有说法。
在5月22日的发布会上,省高院还通报了10起基本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
1.沧州黄骅市顺达公司员工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
2.衡水市枣强县法院判决北创公司与刘某等44人解除车辆租赁合同执行案。
3.保定安国市被告人江某、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案。
4.唐山市被告人施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5.邢台市新河县法院李某某离婚纠纷执行案。
6.邯郸市永年区武某申请执行申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7.张家口市涿鹿某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不实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案。
8.廊坊市安次区刘某与孙某交通事故执行案。
9.石家庄市元氏县刘某执行不能案件。
10.沧州市盐山县法院网络查控执行沧州某数控机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案。
据介绍,10起典型案例中,“沧州黄骅市顺达公司员工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被评为全国2017年十大执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