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截至今年4月,河北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1514件,审结1328件。今年4月份,河北省法院公开宣判了5起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对震慑污染犯罪,维护生态环境起到社会示范和政策引导作用。河北威县人民法院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四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能力,从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构筑协调联动平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结合审判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执法人员进行了交流学习,为行政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土地、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提供强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建立前期介入机制,创新环境保护模式。诉前禁止令的适用可以较好地解决行政与司法互动的问题,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排污行为的存在,就可以向环保法庭申请诉前禁止令。
第三、建立常态宣传机制,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通过与网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接,并定期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向媒体通报工作情况,提升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维权意识,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另外,该庭的办案人员,通过巡回办案,走到一处,即向当地的群众宣传环保法庭的职能及工作状况,接受群众的来访,当即回答群众的问题,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四、建立跨区域受案机制,积极贯彻“指定管辖”。通过电子邮箱,微信平台等渠道网上收案、立案,建立跨区域受案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完善各类环保案件的审判执行制度。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集中管辖。通过巡回审判,拉近了与通过巡回审判,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听见了群众的声音,让司法走进群众、贴近群众,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