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新闻办5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持续开展环境攻坚行动,2017年全省共立案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2060件、处罚金额11.09亿元,分别较2016年增长192%、153%。
据悉,2017年9月,省环保厅打破省、市、县分级执法的固有模式,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执法、监测力量,抽调环境执法人员1600名,组成11个专项督察组、195个执法组、21个监测组,混合编组、分线作战、同向发力,持续开展了五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采取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等方式,检查排污企业95605家,查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无证排污、批建不符违规生产、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等各类问题14246个,立案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732起,形成了全省上下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2017年第四季度,我省连续3个月执法检查企业总数、日均执法检查人数和日均执法检查企业数均排全国第一。此外,为落实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有效遏制违法排污行为,我省制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执行办法,现已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