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换届选举,产生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尤其是乡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因此,发挥好代表作用对乡镇人大工作来说显得十分重要。
一是在思想上确立“代表为本”理念。人大代表是人民选派到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代表着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宪法、地方组织法明确了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保证了人大代表依法行权。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本级人代会的法定职权和本级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力运用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作用。
二是在重大课题决定上听取代表意见。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最基层,与选民接触最多,对实际情况了解最多,想表达的意见也最多。因此,在乡镇人大讨论年度工作、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等重大课题前,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活动,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精准实施,收获成效。
三是在推动工作上组织代表参与。针对乡镇人大代表分布广、岗位不同等特点,在实施政府实事工程、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工业项目时,可组织代表直接参与,对不能直接参与的,可适时开展情况通报会,使人大代表掌握进展、实施情况,并可以及时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发挥人大代表联系广泛、与民相亲的优势,做好矛盾化解等工作,有利各项工作按时序推进,助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四是在权力运用上做到依法监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乡镇人民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决定与执行的关系,同时也是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因此,作为乡镇人大要摆正位置,处好关系,下好棋子。要按照代表法的规定,组织人大代表听取政府及部门的工作汇报、开展视察、检查、评议、述职,直面监督、实时监督、跟踪监督,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代表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