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厦门金融办发布《厦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公布了不予验收备案的第一批440家网贷机构名单。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去年12月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对于网贷平台不予备案的情形已经做了规定。
麻袋理财研究院研究总监路南表示,厦门金融办《通告》显示不予备案的标准仍然是57号文,梳理名单所列公司的特征发现,这些公司均为2016年8月24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尤其集中于2017年年中,虽然包括了几家已经停止运营的网贷平台,更多是为严打总部在异地、想寄希望于厦门地区网贷备案较松能监管套利的平台。所以并不意味着备案名单已定。公告要求黑名单平台限期变更工商信息,意味着这些公司以后不得从事网贷业务,实际上已经清除出市场。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在440家机构中,经网贷之家匹配,绝大多数机构并没有在运营互金平台。在新平台的注册和经营范围变更上,厦门市相对宽松。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这批名单的公布并未释放出太多有价值信号,对于满足基本门槛且仍在苦等备案的大多数平台而言,缺乏指导意义。
对于这440家平台的后续处理,厦门金融办也明确要求,后续这些公司需于6月7日前主动向办理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机构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逾期未变更的,将被纳入联合处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