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5月28日召开,会期3天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河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订草案)》《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承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秦皇岛市长城保护条例》《唐山市地方立法条例》《沧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关于《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检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决定》专项监督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主任会议还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省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联系的意见》《关于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东,副主任王刚、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记者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