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通讯员 米烁)威县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提高当庭裁判率,进一步加强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进司法公信力。
一是提升法官素质,提供能力保障。加强对法院干警的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强化法官队伍的职业培训,及时总结研讨当庭裁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进办案法官之间的业务经验交流。多举措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优化审判资源的配置,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审判第一线。
二是加强庭前准备,节约审理时间。庭审前认真阅卷和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庭审提纲,并视情况与当事人所在地村组干部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背景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组织交换证据,对无异议的证据在庭审中予以采信,对有争议的证据重点审理查明,从而节约庭审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明工作,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开展庭前调解。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为当庭裁判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分析裁判效果,提高庭审能力。案件审结后,综合考量当庭裁判案件的审理周期、案件质量、判后效果等因素,认真分析当月审判质效,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观摩其他法官庭审,学习审判经验,提高当庭裁判适用率。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抓手作用,将掌控庭审节奏的能力,主持当庭举证、质证、辩论等审理程序的规范性、当庭宣判内容的详实程度等内容作为评查重点,坚持以评查促提高、促规范、促公正。
四是加强审限监督,拓展监督渠道。通过采取庭审观摩、案件回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方式,对案件审理、执法情况、法官的业务活动等,进行全面监督。另外,审监庭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调阅卷宗,集中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将当庭认证、法律适用、当庭裁判和说理等内容作为评查的重点之一,以提示法官在审判实践中予以充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