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捐献遗体230余例,捐献器官和组织335个
河北日报讯(记者张淑会)4月2日,省红十字会、省双凤山陵园共同举行2018年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百余名志愿者在河北省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鞠躬默哀,向遗体及器官捐献者致敬,并敬献鲜花。
2013年6月,我省经国家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批准后,正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4年多来,我省建立了统一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组建了精干的协调员队伍,设立了器官捐献基金。省里建立了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石家庄、保定、张家口、沧州等地也都建立了纪念园,每年开展缅怀纪念活动。为使遗体捐献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6年,省红十字会与河北医科大学发起,在省内六所医学院校成立了河北省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联盟,制订了较为完善的《遗体接受暂行管理办法》。
据介绍,2017年5月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始施行,其中明确把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列为红十字会法定职责。对此,省红十字会提出,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履行好责任,保障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捐献遗体230余例,捐献器官和组织335个,挽救了300余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推动医学科学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