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谈条码支付新规:个别支付机构执行不到位
条码支付新规4月份实施以来,执行效果如何?央行支付司副司长樊爽文昨日在《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发布会上直言,虽然商业银行和大部分支付机构做得比较认真,但有个别支付机构“明显执行不到位”。
资料图:3月15日,顾客通过手机扫码自助结账。
去年,针对条码支付存在风险隐患和部分市场机构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配套印发了相关技术规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扫码付款迎来额度限制。规范鼓励消费者使用动态条码支付,并根据交易验证方式不同将风险防范能力分为ABCD四级,不同等级每日交易限额不同。其中,静态条码支付,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不超500元。
“现在差不多一个月,从执行效果来看,实际上并不是很到位。”樊爽文说,“商业银行和大部分的支付机构做得还比较认真,执行得比较到位,但是有个别支付机构在这方面还是明显执行不到位,在故意逃避。基本上还是玩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套。”
他指出:“要么是故意逃避回避干脆什么东西也不做,要么是做了一些变通的处理来应对这件事。我们也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也约谈了相关机构,并要求限期改正,下一步也会视情况做出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樊爽文也解释了新规中的限额规定。他表示,针对条码支付的技术特征分了ABCD四个安全级别,相对应的支付业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从A类的没有任何限制到D类500元限额是针对安全级别不同做出的规定。500元不是对所有的扫码支付做出的限额,只是对其中安全级别最低的D类做出的。
“静态码便利,成本低,打印方便,但是安全性是比较差的,容易被不法分子替换植入木马病毒等,会给客户造成一定资金损失,特别是因为在某一个点上有病毒后对整个客户信息的安全都产生影响。”樊爽文说。
“这几年这方面的案例已经不少了,我们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实际上是收到了大量这方面的案例。通过一定限额,既能够满足小微商户和消费者对便利性的需求,也有助于控制资金风险和信息风险。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安排能够引导、督促、倒逼支付机构提升支付服务的安全性。”他表示。
昨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7年,条码支付快速普及。全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共办理条码支付业务73多亿笔,金额9100亿元,消费占比99.93%。单笔消费金额1-100元占比33.68%,100-500元占比52.65%。
樊爽文提醒,不要把精力花在想方设法逃避规则上,也不要一味地只顾自己的利益而漠视规则,特别是市场中有影响力的大机构要带头依法守规。不能以为自己是大而不能倒的机构,甚至以为自己是大而不能管的机构,置这些规则而不顾。对自己有利的就遵守,对自己不利的或者说执行起来需要有一定投入,需要做出一定调整的这些规定就不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