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任俊颖)针对学校租用旅游包车外出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4月23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租用旅游包车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师生春游、研学旅行或其他外出活动,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签字审批;确需租用旅游包车的,必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盖章方可组织。
通知明确,学校租用旅游包车组织外出活动,学校是安全责任的主体。租车外出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对照交管部门审批的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凡是驾驶员或车牌号等信息与审批不一致的,必须立即叫停外出活动。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审批,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需组织到校外活动的,要严格控制人数和车辆。学校在组织学生租用旅游包车集体外出时,要报当地教育和交管部门,在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审查车辆、承运人责任险和驾驶人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学校申请报批材料要齐全,外出时间、地点、行驶路线、师生人数、租用车辆数等信息,要按租用旅游包车审批表的要求填写清楚。对未按规定要求审批私自组织活动、私自调换车辆、驾驶员或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