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上旬开始,廊坊市委组成11个专项检查组,对10个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召开反馈意见会,对各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点评,并要求认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去年以来,该市围绕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效,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各项配套制度,细化责任清单,定期调度评估,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通报会,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持续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相继出台在权力运行、干部监督、改进作风等方面的13项制度规范,深化“两报告一筛查”制度、压实“第一种形态”、构建容错纠错机制等工作有效推动了源头防治腐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追责问责,在全市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社会发展齐抓并举、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廊坊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