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17731116730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工作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魅力乡镇 企事业风采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健康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环保

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2018-4-20 16:05:42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杜佳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环节,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是构建生态文明的基石。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就是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从而有条件地对损害环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当地给予从宽处理。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主体、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综合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督促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困局。

  一、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涵义

  恢复性司法是一项刑事司法的革新运动,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北美。至20世纪90年代,恢复性司法已在西欧、北美等数十个国家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和适用。恢复性司法倾向于对个人私权利的保护,而环境资源犯罪侵害的实际主体主要是作为不特定人群的社会公众。恢复性司法作为舶来品,只有完成本地化移植,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就是通过依法责令犯罪行为人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恢复性补偿措施,使被犯罪行为所破坏、侵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将因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对国家、集体和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从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行为人适当地作出从宽处理。

  二、存在问题——环境修复责任未得到足够重视

  “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黄金法则。然而在以往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由于现有制度索赔主体、责任主体、赔偿标准、法律依据等具体程序的缺失,往往导致生态损害赔偿无疾而终,致使众多案件只有罚款等行政责任却没有赔偿等民事责任,或者只有刑事责任追究却没有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承担,甚至对以追求非法经济利益的环境资源类犯罪未依法适用罚金等财产刑,或罚金幅度过低不足以惩戒犯罪。总之,长期以来,“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影响着司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具体表现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就是“重刑事、轻民事” “重打击、轻修复”“重物质、轻环境”及“重秩序、轻利益”。这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相匹配,也与以环境修复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相适应,更与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相符合。

  三、价值取向——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不可偏废

  环境资源犯罪的客体通常是复合客体,是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等环境法益。环境刑事违法实质上是通过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以及公私财产权,最终侵害、破坏了整个社区甚至社会的环境、资源和生态的发展。环境法益作为环境刑事违法的客体具有复合性,不仅表现为该行为侵害了不特定个人的人身与公私财产安全,而且表现为对国家、社会甚至人类整体生活环境的破坏。我国传统的刑事司法理念侧重于调整保护以人身权和财产权为内容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对以环境权为内容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社会关系关注度不够。惩治犯罪不是法律的主要目的,将犯罪行为损害、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至侵害之前状态才是立法的根本目的。只有通过开展恢复性司法,统一环境案件办理理念,才能够促使被损害的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从而实现刑事法律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目的。

  四、政策导向——恢复性司法理念得到认同

  按照犯罪类型有无违反社会性(反道德性)的划分标准,犯罪类型分为自然犯罪与法定犯罪,污染环境罪属于法定犯罪,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解决生态环境严峻形势的客观需要。刑法修正案(八)将原刑法中重大污染事故罪,修订为污染环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办案中应当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行为人修复环境、赔偿损失,降低环境污染的损害程度。行为人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污染,积极赔偿,防止损失扩大的,依法从宽处理。”

  五、修复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适用范围

  我国在刑事立法领域已经进行了恢复性司法有益的尝试,除对自诉案件允许自行和解外,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和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允许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非法采矿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实施破坏性采矿犯罪,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退赔,积极修复环境,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恢复性司法的启动

  要启动恢复性司法,前提是有提起环境修复责任的附带民事诉讼,为此,首先要确定提出的索赔主体、承担环境修复责任的责任主体、赔偿标准和依据;其次要确定启动恢复性司法的程序、方式、内容;最后要确定启动恢复性司法的履行监督机制。

  索赔主体的确定。一是国务院和被授权的地方政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试点地方省级政府经国务院授权后,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可指定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二是环境公益组织。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对损害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由环境公益组织提起诉讼。三是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这类诉讼。

  责任主体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赔偿范围的确定。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生态损害赔偿根据“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赔偿范围包括清除污染的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律师代理、诉讼、第三方监理等合理费用。具体赔偿标准依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由相关鉴定机构评估确定。

  恢复性司法的方式。在公安侦查终结后、审查起诉阶段、审理裁判阶段和刑罚执行期间,责任主体和索赔主体均可以磋商、调解、和解,采取承担劳务、给付货币、亲友代偿等方法,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责任。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达成书面协议的,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达成协议的,由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司法登记确认或在刑事判决时一并确认。一旦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范围。通过完善附加刑种类,在裁量决定主刑和附加刑时,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统筹考虑刑罚裁判标准,从宽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依法适用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管制、罚金、监外执行、假释等社区矫正等处罚;对其他情形,统筹刑事、民事责任,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宽处理。(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责编:陶影
 
新闻排行  
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
邯郸市肥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
昌黎县人大机关支部开展“迎五一·颂五四”活动
栾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肥乡区人大 高超联合举办政府系统承办工作交办
肥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抬一召开“河北发展,
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
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