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树勇带领督导组,赴宁晋县对一起农用井水污染事件进行办案督导。
省检察院督导组在污染事件事发地详细了解了这起污染案件查办的进展情况,以及邢台市、宁晋县两级检察院前期介入的工作情况,并就案件侦查、证据搜集等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现场督导。
就本案的进一步侦查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高树勇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继续跟踪督促公安、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查清案件事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二要主动作为。要全程介入案件的刑事侦查,提高介入深度和引导力度。邢台市、宁晋县两级检察院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制定预案,列出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固定相关证据,确保刑事案件部分证据确实充分。同时,要通过提前介入刑事侦查,积极做好涉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据的调取固定工作,引导协调公安机关调取固定涉及环境民事损害赔偿的相关证据,做好环境损害评估鉴定工作,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做好充分准备。三要加强协调。要加强与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真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案件侦办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举一反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