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在向新闻媒体介绍公益诉讼的重要作用。 陶海岗 摄
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职能的认知度,并宣传依靠群众拓展案源渠道,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保定市检察院将4月份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举报宣传月”。4月11日,保定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走上城乡街头进行了主题为“公益诉讼 保定检察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保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在公益诉讼宣传活动现场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集中开展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活动是推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举措。保定市检察机关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格执行诉前程序,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更好地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发现案件线索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保定市检察院在开展集中宣传公益诉讼活动时,邀请了环保、国土、林业、食药监等行政部门共同参与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强大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宣传活动主要围绕检察机关的职能、什么是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与公益诉讼的关系、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公益诉讼的办案流程等内容进行。宣传活动就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回应,过往群众纷纷上前咨询,检察官们现场耐心细致地作答。一位七旬老大妈拿着宣传资料边看边说“你们这个活动好,让我们老百姓知道了什么是公益诉讼,也知道了有了这样的问题该去哪儿反映。”更有群众在现场表示“现在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确实该依法严管了,你们检察机关出手整治我们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