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从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根治城市小广告顽疾,省会文明委近日制定了《关于小广告治理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行政职责划分,负责城市小广告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城市小广告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从5月1日起,凡在石家庄市区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张贴、喷涂、传发小广告的,将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确认的小广告手机号码进行暂时或永久停机处理。据了解,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已有341个小广告号码被暂时停机。
石家庄市区重点地区、主要街道、繁华商业街区和交通枢纽等地区的小广告将做到随有随清。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小广告存留时间不超过6小时。张贴式小广告清除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应干净整洁;喷涂式小广告清除后,应与建筑物、构筑物原色保持一致。
对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黑等违法小广告,由石家庄市公安机关牵头,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组织散发、张贴、传播违法小广告的窝点和人员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对印刷小广告的企业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严肃查处,顶格处罚。涉及违法的小广告号码移交给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进行永久停机处理。
对其他服务、促销、信息类小广告号码,由各区城管局进行取证,石家庄市城管委汇总后,移交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进行暂时停机处理,待接受处罚,清理完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并写下保证书后,再取消停机;如不主动接受处理,除上限处罚外,进行永久停机。
由石家庄市交管局负责,对在市区路口行车道内散发房地产宣传单、兜售假发票、散发代开假发票小名片等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对散发者携带的印刷品全部予以收缴并依法进行处罚。
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等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自行清理责任区域内小广告,对拒不履行职责的,依照管理规定进行顶格处罚。
同时采取疏堵结合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分别组织在街头广场、绿地、交通枢纽和繁华商业区、居民小区等至少配建一处公共信息发布栏,对提供便民服务的信息进行规范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