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全省爱国卫生运动暨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启动,并以此为标志全面开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此次行动将持续到今年6月底,实施范围是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重点任务是垃圾清理、道路保洁、垃圾处理场建设、建筑垃圾整治等。
在此次行动中,我省将集中清除历史积存垃圾,要求各地对辖区内农村积存垃圾,逐村、逐路、逐条河流、逐景区开展排查和清理,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网格管理、建立台账,全面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垃圾处理全过程,必须在环保和环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避免产生垃圾“搬家”和二次污染。对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做好绿化美化硬化工作,配置垃圾收集设施,防止垃圾“回家”。在全面做好道路保洁工作方面,将切实加大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力度,落实人员、养护经费、清扫设备,做好路面保洁和路界内垃圾清理工作,实现清洁常态化。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及时清理垃圾的同时,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严厉查处超限车辆抛撒或不按规定遮盖篷布、渣土运输车辆未采用厢式密闭防护措施等行为。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加强垃圾处理场建设,针对村庄生活垃圾普遍实行简易填埋及缺乏防渗、压实、覆盖等措施的问题,要求各地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热降解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覆盖全部农村地区。对县城垃圾处理场覆盖范围内的村庄,要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集中处理,并在每个乡镇建设一座转运站。同时,将突出抓好建筑垃圾整治,切实加强城市垃圾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坚决管住源头。要根据城区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地势地貌等因素,每个市县至少规划建设一个建筑垃圾处理场,年内达到开工建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