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委员长会议2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会后举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确定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联系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分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分别作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任免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有关安排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是:任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免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任免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任命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栗战书委员长讲话。
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2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17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分别经表决,任命信春鹰、韩晓武、郭雷、古小玉、郭振华、柯良栋、何新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会议分别经表决,免去刘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史耀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李飞的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沈春耀为上述两个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会议分别经表决,任命刘金国、杨晓超、李书磊、徐令义、肖培、陈小江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鸿津、白少康、邹加怡、张春生、陈超英、侯凯、姜信治、凌激、崔鹏、卢希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