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及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省监管场所安全秩序稳定,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于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增强做好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制定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到监管场所一线,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抓实做严。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派驻检察人员要切实履行派驻检察全天候在岗监督职责,认真检察监督监管场所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值班情况。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层报制度,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