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丁顺生主持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高检院、省委部署上来。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要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靠前指挥,切实加强领导,督查督办,确保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省检察院明确要求省、市检察院领导实行包院包案责任制。
《方案》明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打击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特别强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方案》强调了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回头看”,对各地检察院所辖区域各行业、各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自上而下的全面排查,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倒查,梳理倒查一批案件线索。二是主动出击,拓宽监督线索来源。通过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三是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把重大问题解决在移送起诉前。四是通过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切实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罪不究、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审判不当、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五是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打击质量。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方案》明确完善联动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提出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相衔接的快诉移送、反馈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机制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等多种联动配合机制,要求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打击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方案》要求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宣传和队伍保障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的强势氛围。
据悉,为强化对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省检察院成立了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丁顺生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史建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全发任副组长,省检察院机关主要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侦查监督一处处长贾志宏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同时,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考核,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省检察院已专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专门负责收集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举报电话为:0311—6687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