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袁桐利所作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全文见今日三版),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就省政府审计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此次共有5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46票,基本满意7票,不满意0票。今年测评的满意票占比为86.8%,三年来满意度逐步提升,表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的整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反映出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省政府审计及其整改工作向更加规范迈进。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省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提交的整改报告系统全面,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整改清单内容详实明晰,所查问题大多数整改到位。审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各被审计单位整改积极认真,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也说明了原因和下一步的整改举措,审计整改工作较往年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建议,向省政府提出了转办意见。意见指出,一是切实加强审计问题后续整改。针对部分单位审计整改没有到位的问题,要一抓到底。由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整改台账,逐个明确审计整改目标、责任和时间节点,加大审计问题整改跟踪力度,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差异分析,巩固后期“回头看”成果,确保整改全面到位。二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支出的全程监管,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机制,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和评价标准,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加大对相关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强化预算执行单位的责任意识,把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关口前移。三是健全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制度。发挥好审计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推动作用,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加强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完善财政预算、基层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从机制上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四是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预算执行审计向纵深发展。建立审计查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发挥好审计监督的警示作用。对个别单位审计整改不重视,甚至明知故犯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问责,严肃财经纪律。(记者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