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法院面对年底案件增多的趋势,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效率标准,牢牢把握案件的服务质量、办案效率、事实调查、审理效果等“四个关卡”,妥善化解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一、回应群众需求,把好服务“质量关”。秉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诉讼服务理念,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大网上立案宣传力度,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威县法院外网、微信等方式实现在线远程立案,减轻群众奔波往返诉累。提升纠纷立案服务水平,鼓励法官充分利用移动终端设备,通过微信、QQ、短信、电话等便捷方式加强电子送达和远程调解。
第二、引入多元力量,把好审理“效率关”。把握“调解优先、审慎判决”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各个环节。对于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矛盾争议不大、有调解意愿的纠纷,引导当事人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尽量将纠纷化解在诉外庭前。加强与县妇联、乡镇调解员联动,对于诉前调解未成功、但在调解过程中已查明无争议事实案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庭审中无需就无争议事实重复举证,实现调解与审理的无缝衔接。
第三、规范办案程序,把好事实“调查关”。严格规范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符合法律规定且确有必要的,通过证据调取、庭前会议、电话记录等方式,提前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对于矛盾尖锐、事实复杂的案件,建立“案件风险预警”登记台账,注重强化庭审安保和风险防控。加强争议焦点归纳工作,分步处理事实调查工作,采取庭审“查脉络”、庭后“细调查”,加强对债权债务的事实认定和财产分配的综合把控,对于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析产案件,规范调查、严格审查当事人在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资产信息。
第四、落实判后回访,把好审理“效果关”。以落实判后答疑制度为抓手,提升释法析理、沟通疏导能力,对当事人坚持跟踪回访,有效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规范完善“甄别筛选回访案件——针对性确定回访内容——回访报告分析反馈” 的案件回访制度,重点回访特殊类型案件,对签发人身保护令的案件坚持每案必访,督促保护措施真正落实。(威县法院 张华)